文章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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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7〕70-2号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号议案的答复
吴佳萍、顾照根、潘温丽、倪根华、王菊方、曹华英、沈凤娟 、倪美玲、彭爱珍、朱洪宝代表:
您们在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电捕鱼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切实加强渔业资源保护的议案》(第16号)已由市政府批转我局办理。十分感谢您们对我市水域生态资源安全的关心、对渔政执法工作的支持;您们在建议中提出的意见非常中肯,对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查处的意见很有针对性,我们在工作中积极吸纳了您们所提建议。现将我局对您们所提建议案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打击非法捕捞工作情况
市农经局(海洋渔业局)作为渔业资源监管职能部门,一直将打击以电力捕鱼为主的非法捕捞活动作为工作重点。我局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克服了执法力量薄弱,监管水域广,执法环境差、应急能力受限等困难,切实加大了执法巡查的力度。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在嘉兴日报平湖版及我市知名论坛刊登公布《平湖市2017年禁渔通告》及《渔业法》《刑法》等法律规定。在重要河段显要位置喷刷打击非法捕捞永久性宣传标语30条次;制作宣传资料2000余份,广泛宣传《渔业法》、《刑法》及《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宣传,营造整治良好氛围。二是强化执法检查。加强渔政巡查力度,制定巡查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发扬“5+2”、“白加黑” 敬业精神,加强对违法捕捞多发水域和民众举报较多的地段进行巡查,严厉查处非法捕捞行为;三是加强部门联动。自2013年起,我市渔政、公安建立了农经公安部门渔业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渔政部门水上巡查力量,充分发挥公安部门属地管理巡防管控优势,加强非法捕捞查处工作。同时,建立激励机制,专门出台了奖励政策。对协助查获电力捕鱼等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按照违法行为情节、是否立案分别给予100—300元的奖励。2016年度查获情况:查获案件224件,其中无证捕捞案件2件,电鱼案件222件(其中渔政查获42件,公安协查移交180件),收缴电鱼器工具454件(其中:大小电瓶229只,逆变器及电容221只,马达2台,柴油机2台)。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致力于开展水域渔业资源恢复工程。2016年,我市在平湖市区周边、广陈塘、丰收河、黄姑塘等全市重要渔业河道增殖放流鲫鱼等各类苗种总计1167.26万尾。
二、近期及下阶段工作重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