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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工作人员平时考核量化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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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审计局文

 

 

平审〔20177

 

 

平湖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工作人员

平时考核量化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本局各科室,审计中心:

《平湖市审计局工作人员平时考核量化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平湖市审计局工作人员平时考核量化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平湖市审计局

2017531

 

平湖市审计局工作人员

平时考核量化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客观评价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履职能力和工作业绩,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服务好、纪律严”的平湖审计铁军,根据《平湖市公务员平时考核量化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三个立”总要求为导向,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为原则,激励全体工作人员忠于职守、争先创优和不断提升审计工作成效的积极性,为审计事业科学发展建功立业。

二、实施范围

局中层及以下公务员、事业人员。

三、活动组织

成立局“平时考核量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沈祥根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刘平、刘永华同志任副组长,贝艳、杨志琴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量化考核办),由局办公室、法规科相关人员组成,刘永华同志兼任量化考核办主任。

四、考核内容和方式

(一)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量化工作围绕工作人员的职位职责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履行职责和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为主要依据,采用重点考核与全面考核相结合,突出重点考核。

1.全面考核为德、能、勤、绩、廉的平时综合表现。

2.重点考核为平时工作实绩,包括审计项目和重点工作实施进度、工作成效对局考核贡献等。

(二)考核方式

平时考核采用阶段性考核方式进行,原则上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考勤、工作记实和实绩测评

1.“痕迹化”管理。

实时记录日志。工作人员应及时在“审计业务管理系统”——“网上工作日志”模块记录工作日志,“网上工作日志”模块设置时间限制,一周以上工作记录不得修改、补记。

定期个人总结。季度最后一周前工作人员根据考核内容完成阶段工作总结,总结采用在“审计业务管理系统”——“工作总结”模块上传简要文字描述、填报审计项目或重点工作实施进度和成效表、加减分一览表方式进行,加、减分一览表还需通过科长审核把关。

2.分级量化测评。

每季度末,量化考核办汇总工作人员工作目标任务进度及成效统计,在“审计业务管理系统”予以公开。全体人员根据“痕迹化”管理、汇总统计结果进行领导测评和工作人员互评(以下简称互评),采用10分制计分。

中层正职:包括局领导测评平均得分、互评平均得分,权重各50%。

中层副职:包括局领导及科室负责人测评平均得分、互评平均得分,权重各50%。

一般干部:包括局分管领导及科室领导测评平均得分、互评得分,权重各50%。

3.个人综合得分。

在领导测评和互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绩对局考核贡献,设置加分、减分项目,测评分与加减分合计数为工作人员当季量化考核得分。(加减分项目及分值见附表,未列入事项加减分由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三)评定等次

1.明确考核等次及比例。

平时考核等次分成A、B、C、D四个等次,分别对应考核评价为优秀、较好、一般、差。A等次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应考核人数的30%。

2.直接确定考核等次或一票否优。

受到党政纪处分的,直接确定为D等次;

发生《平湖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告诫办法(试行)》(平委办发〔2015〕84号)第五条所列情形的,根据情节轻重确定为C或D等次;

当季无故不记录工作日志超过5次及以上、无故未按时完成季度总结的,当季不得评为A等次。

3.综合评定等次。

季度末,领导小组根据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表现、量化综合得分、一票否决事项,综合确定等次。

原则上,综合得分9分以上,且排名在前30%内,无一票否决事项确定为A等次;B等次介于AC等次之间;综合得分7分以下,且排名在后30%内,确定为C等次。

五、结果运用

(一)反馈和公布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通过OA系统公告形式向全体工作人员反馈,对被确定CD等次的人员由局分管领导予以谈话提醒(中层正职由局长谈话提醒)。

(二)运用平时考核结果

平时考核结果按百分制折合成分数,形成每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分数,每季度考核得分按15%比例折合到个人年度考核中,直接确定为CD等次的分值由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平时考核被评为C 等次3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平时考核被评为D 等次3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审计局平时考核量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平湖市审计局工作人员量化考核加减分项目一览表

 

平湖市审计局工作人员量化考核加减分项目一览表

   

审计署(或省委省政府)

审计厅(或嘉兴市委市政府)

嘉兴市局(或平湖市委市政府)

   

一、加分项

 

1.获评优秀项目

2

1

0.5

审计组成员分别加0.5分、0.2分、0.1分。
连续加分2个季度

2.获评优秀审计报告

1

0.5

连续加分2个季度

3.案例、科研课题结题

1

0.5

课题组成员分别加0.2分、0.1分。未结题减半加分,连续加分2个季度

4.审计发现案件线索移送纪委、司法机关

1

问题非主审发现,主审、查出问题审计人员各加0.75

5.审计移送案件线索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1

6.领导批示

2(副职1.5

1(副职0.75

0.5(副职0.4

 

7.新三项

每项0.20.05分,具体由领导小组确定

 

8.审计信息录用

0.5

0.2

0.1

审计公告视同嘉兴录用审计信息、国家级载体录用加1

9.通过计算机中级考试

2

1

连续加分4个季度。
通过高级职称评审加1

10.其他

视不同层级酌情加分

对局考核有贡献的其他项目

二、减分项

 

1.未按时完成审计项目或重点工作

造成后果扣1分、未造成后果扣0.2

 

2.审计项目质量控制

省厅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每项扣0.1分、市局检查每项扣0.05

 

3.审计整改

整改督查、结果审核不到位,酌情扣主审0.050.01

 

4.其他

视情节轻重酌情扣分

违反纪律规定

 

 

 

 

 

 

 

 

 

 

 

 

 

 

 

 

 

 

 

 

抄送:嘉兴市审计局,中共平湖市委组织部、人力社保局。

 

平湖市审计局办公室         2017531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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