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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的通知

2021-06-01 平湖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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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业经济局文件

 

平农经〔201772

 

 


关于印发2017年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7年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附件:1.2017年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

          2.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单

          3.2017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推荐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  

                                         2017年6月5

 

 

 

 

 

 

 

 

 

 

 

 

 

 

 

 

附件1

2017年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

 

    今年6月是全国第十六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平安委办《关于印发〈2017年平湖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安委办〔2017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活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时间

20176月。

四、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悬挂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内容的安全生产宣传横幅、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宣传画,制作安全生产宣传专版;利用电子屏幕等载体,播映安全生产标语警句;利用农民信箱短信平台,向农业企业、合作社、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编辑发送短小精辟、富有警示意义的安全短信。同时,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结合我局开展的“五送”“九进”等活动,组织开展系列安全生产知识送法下乡活动,扩大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普及率,切实提高农业系统干部职工、行政相对人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二)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各科站(单位)要利用各种会议和培训班,组织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意见》、《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农业安全法律法规的主要精神,引导农业企业、合作社、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地。

    (三)开展农业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讲座

各科站(单位)要充分利用我市“今日平湖农村”、“金色田野”等电台节目,组织有关农机道路交通、渔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森林防火知识讲座,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着力消除事故隐患,减少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四)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有关活动

    1.参加安全生产月主会场、分会场活动。按照要求指派相关人员参加全市安全生产咨询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展示宣传画板、解答市民问题等形式,大力营造安全声势。农机管理站、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畜牧兽医局、林场等单位准备好相关宣传资料,610前将宣传资料电子稿报送至局办公室(法制科)。

    2.参加“安全最美”摄影比赛。在农经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摄影比赛,参赛作品必须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反映安全生产工作中突出事迹、工作现状、事故救援、隐患整改等精彩瞬间。作品必须原创,须提交原始电子版本,JPG格式,参赛作品须注明作品标题、说明文字和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被评为优秀作品的,予以相应奖励。

    3.参加安全文化精品创作比赛。结合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通过警示教育片、纪录短片、漫画等形式,形成具有较强感染力和警示作用的安全文化作品,格式为MP4mpg,并于615前报局办公室(法制科),并选送优秀作品至市安委办,予以相应奖励。

    4.贯彻落实《意见》征文比赛。为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积极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农业企业、合作社、群众撰写贯彻落实《意见》理论文章、体会、做法和经验。参赛者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结合工作情况,可以从宏观或某一方面工作着手,字数原则不超过4000字,采用电子投稿方式,标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于615前报送至局办公室(法制科),并选送至市安委办。

    (五)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监管原则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农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继续开展以农机、渔业船舶、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林业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检查有无安全生产隐患,实现对安全生产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管理,推进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努力实现农业生产安全有序。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科站(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报道,在活动的安排部署、宣传发动、组织开展、督促检查等各个环节上抓好落实,保障各项活动有效进行。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科站(单位)根据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将宣传教育贯穿本次活动的始终。要采取多种宣传手段,使“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活动主题落到实处,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执法,确保实效。紧密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依法打击或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四)信息通畅,及时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科站(单位)要及时做好相关资料、文字、照片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事迹、经验等题材的发现、挖掘、新闻报道工作;活动结束后,请农机管理站、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畜牧兽医局、林场等单位于625前将书面总结、数据统计单通过农民信箱报送至局办公室(法制科)。

 

 

 

 

 

 

 

附件2

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悬挂标语(横幅)       张贴宣传画        

微博微信宣传           举办知识竞赛      

参观图片展览     人次    开展宣讲          

培训职工               开展安全咨询      

安全文艺宣传           收集创作原件      

发放宣传资料           征集合理化建设    

其他:

组织执法安全检查    次,共有    人次参加检查(其中领导参加检查  人次),检查企业    家,发现隐患   个,整改隐患   个。

 

 

 

 

 

 

附件3

2017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推荐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广泛深入开展第十六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3.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4.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

5.坚持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6.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监督管理

7.谨记事故教训,勿忘安全生产

8.执行标准规范,共创本质安全

9.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10.深化隐患排查,开展“打非治违”

11.掌握安全生产知识,遵守各项安全制度

12.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打造企业本质安全

13.安全生产人人管,事故隐患处处防

14.拒绝危险驾驶,幸福始于安全

15.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16.倡导以人为本,构建安全班组

17.掌握消防知识,远离火灾侵害

18.安全是最大的节约,事故是最大的浪费

19.构建安全防范体系,科学实施应急救援

20.生命只有一次,隐患葬送一生

21.遵守安全新规则,共行平坦安全路

22.坚持以人为本,坚守安全红线

23.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打造企业本质安全

24.严守操作规程,谨防职业危害

25.安全生产人人管,事故隐患处处防

26.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杜绝违章作业行为

27.掌握安全生产知识,遵守各项安全制度

28.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29.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和谐社会

30.落实应急预案 加强事故防范

 

 

 

 

 

 

 

 

 

 

 

 

 

 

 

抄送:平湖市安委办,市安监局。

平湖市农业经济局办公室                    2017年6月5印发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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