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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组文件
平美组发〔2017〕11号
关于召开第四次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现场会暨第六期美丽乡村创新学堂学习活动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美丽乡村示范引领、项目建设、目标冲刺,掀起美丽乡村建设“比学赶超”工作氛围,经研究,决定于9月26日召开第四次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现场会暨第六期美丽乡村“创新学堂”学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一)市有关领导(胡水良、蒋娟芬、沈志凤);
(二)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美丽乡村工作分管负责人各1名,全市各行政村负责人各1名;(由各镇街道负责通知落实)
(三)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组责任单位(人大办、市府办、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经局<农办>、文广新局、卫生计生局、综合执法局、妇联、档案局<史志办>、旅游局<九龙山度假区>、农合联<供销社>、金融办、水务集团、“三改一拆”办、“五水共治”办)分管负责人各1名;
(四)邀请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大会议案《关于进一步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的议案》有关代表;
(五)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组办公室有关人员。
二、时间、地点
会议定于9月26日(周二)上午,会期半天。会议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现场观摩当湖街道“七彩金虹线”(庙浜新村、花海之郭家漾自然村落、和合公园);第二阶段集中会议、“创新学堂”学习。会议地点:当湖街道办事处附属楼1号会议室。
三、其他事项
(一)请当湖街道做好现场观摩及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做好典型发言准备,会议交流采用PPT形式。
(二)请市领导和部门参会人员于上午8:30分前到市政府平台集中出发,请镇街道和村参会人员于8:15分到当湖街道办事处集中乘车出发。
(三)请农经局(农办)、当湖街道做好相关会务工作。
(四)请市级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平湖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