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
2016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始终坚守安全生产红线,不断深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力以赴抓好国际峰会安全生产保障工作,保持了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和实效性,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为我市社会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
对照2016年市政府与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签订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以及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励意见的通知》(平安委会〔2016〕5号)、《2016年度各镇街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意见》(平安委会〔2016〕3号)、《2016年度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意见》(平安委会〔2016〕4号)明确的考核内容及要求,经市安委会考核,现将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公布如下:
一、优秀单位(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考核总分分别为良好等次的前三名和前五名)
当湖街道、林埭镇、曹桥街道、公安局、规划建设局(人防办)、安监局、综合执法局、发改局。
二、良好单位(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考核总分为80分以上)
新埭镇、新仓镇、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广陈镇、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钟埭街道)、经信局、教育局、财政局(国资局)、人力社保局、交通运输局、农经局、水利局、商务局(粮食局)、文广新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场监管局、旅游局(九龙山管委会)、城投集团、水务集团、供电公司、滨海供电分局、质监局、环保局、消防大队、民政局。
三、奖励额度及经费来源
1.各镇街道根据平安委会〔2016〕5号文件规定予以奖励。奖励经费由镇街道财政自筹解决。
2.各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平安委会〔2016〕5号文件规定予以奖励。奖励经费由市安全生产奖励资金安排解决。
希望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强化安全监管,改善安全环境,为打造“平安平湖”和建设和谐幸福的现代化“金平湖”作出新的贡献。
平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