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印发当湖街道消防安全“双月”攻坚大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消安委成员单位,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当湖街道消防安全“双月”攻坚大会战行动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当湖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17年8月21日
当湖街道消防安全“双月”攻坚大会战
行 动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消防安全工作紧急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平安护航十九大大会战”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确保全街道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就开展当湖街道消防安全“双月”攻坚大会战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年”活动,加大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全面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
以居住出租房、“三合一”集中区域、老旧房屋集中区域、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专业市场(含商业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工业企业、民宿(农家乐)等九类场所为整治重点,按照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消防标准组织开展隐患整治工作,确保8月底前整治到位。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7日至7月20日)
成立街道消防安全“双月”攻坚大会战行动领导小组,由人武部部长莫林建任组长,派出所副所长阙冬栋、消防工作站副站长曹志林、经发办、综治办、社会管理办、规划建设办、农发办、派出所、交警中队、供电所、安监站、环保监察中队、市场监察所、消防工作站、广电站、社区医院等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消防工作站,街道消防工作站副站长曹志林兼办公室主任,各行业主管部门明确1名业务骨干为办公室成员。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21日至8月31日)
本次行动通过属地排查和行业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实行网格化排查,街道消安委成员单位、村、社区要逐级明确网格职责、量化工作标准,开展交叉式、抄底式检查,并逐一填写排查记录表,建立隐患清册,排查记录表由检查人员和单位业主共同签字背书存档,隐患清册由街道街道主要领导签字背书后定期报市消防大队。同时,按照“谁牵头、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整改销号。
要加大消防执法力度,用足“改、罚、停、封、拘、拆”六项措施,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对火灾隐患突出的社会单位,要实施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排查发现的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要结合“三改一拆”行动及时拆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双月”攻坚大会战行动的重要意义,按照“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的工作重心延伸到村、社区拓展到网格,层层责任分解,解决好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原则,组织本行业领域开展消防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
(二)强化协作,合力攻坚。要按照嘉兴市安委会下发的《嘉兴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工作要求,结合“双月”攻坚行动,重点突出九类重点场所电气隐患排查整治,积极采用先进科学技术,推广应用智慧用电、智慧预警、智慧用水、智慧消防管理等技防措施,提高单位火灾防控水平。各部门要积极建立联动机制,切实做好排查整治过程中的业务指导和违法查处工作。
(三)强化督导,刚性问责。街道消防工作站将每月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动作迟缓、工作不力、排摸整治不到位,以及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地区,按照省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责任倒查追究“五个一律”规定和市有关规定启动问责,做到问责前移,并上报市整治办,消防工作站将对街道行业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报,确保大会战行动顺利开展。
(四)强化宣传,筑牢防线。大会战期间,政府网站、新闻媒体要开设行动专栏,推送行动标语和消防安全提醒字幕。要随时上报九大类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开展火灾隐患曝光行动,警示社会单位和教育群众。
附件:九类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要求
附件:
九类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要求
一、居住出租房。主要指城郊结合部、城中村、流动人口聚集区域内用于出租的居住3人以上的房屋,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明火、电瓶车违规充电、防火分隔不到位、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等隐患问题。
1.居住出租房不应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
2.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出租房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出租房保持安全距离;
3.居住出租房内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应保持畅通,不得停放电瓶车或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瓶车充电;
4.公共走道和疏散楼梯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5.窗户或阳台安装金属栅栏的,应设有可开启的救援口;
6.出租房内部隔墙应采用不燃材料并砌筑至楼板底部;
7.选择性安装消防软管卷盘、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装置和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装置;
8.每户承租户应配备灭火器、口罩、报警哨和手电筒等灭火、逃生设备;
9.电气线路应穿管保护;
10.消防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应落实到位。
二、“三合一”集中区域。主要指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重点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等隐患问题。
1.消防车道应保持畅通,并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
2.应对人员居住部分与生产、经营、储存等非人员居住部分进行防火(物理)分隔;
3.应安装消防软管卷盘、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装置和智能式火灾探测报警装置;
4.应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应保持畅通,不得停放电瓶车或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瓶车充电;
6.电气线路应穿管保护;
7.公共厨房应自然通风,并以实体墙和防火门分隔;
8.出租人、承租人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三、老旧房屋集中区域。主要指老区、老街、老民宅等“三老”场所,重点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不到位、电气线路老化、消防通道堆放杂物等隐患问题。
1.应设置市政消火栓、消防取水口和消防车通道;
2.应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
3.电气线路应穿管保护;
4.住宿部分严禁使用明火和使用电热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5.每个住户至少应配备1具3公斤ABC干粉灭火器、2个防烟面罩和1个应急手电筒;
6.应规范电瓶车停放和充电区域,不得在楼梯间充电;
7.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
四、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主要指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专用车站以及充装站、供应站等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重点整治消防设施不完好、维护保养不到位、队伍建设不到位等隐患问题。
1.建筑消防设计符合应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2.消防车道保持畅通,防火间距内无占用行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无锁闭、封堵、占用等现象;
3.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4.严禁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现象;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应急广播等设施保持完好有效;
6.定期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每年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7.企业员工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8.建立企业微型消防站或消防队;
9.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消防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五、专业市场(商业综合体)。主要指用于服装、箱包、皮革、鞋业、小商品、建材、纺织、汽车等集中交易的场所和集商(市)场、餐饮、歌舞娱乐、剧院(电影院)于一体的商业综合体建筑,重点整治可燃物品堆放杂乱、防火分隔设施随意拆除、安全出口违规封堵等隐患问题。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保持畅通,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有效,防火分区不擅自改变;
2.电气线路应穿管保护;
3.建筑四周不得违章搭建建筑,不得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
4.建筑外窗不得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电子屏等障碍物;
5.在商场、市场内部不得设置员工宿舍;
6.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落实防火巡查、消防档案、员工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等制度;
7.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
六、人员密集场所。主要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学校、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旅游和宗教等场所,重点整治消防控制室人员未持证上岗、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外墙设置影响疏散逃生障碍物等隐患问题。
1.严禁违法消防技术标准,使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必须保持畅通,安全出口严禁上锁;
3.外墙应设置可开启外窗,外窗严禁封堵;
4.电线明敷时应当穿管保护,属于大型人员密集场所的要推动安装“智慧用电”系统;
5.消防设施器材保持完好有效,开展一次全面检测;
6.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落实防火巡查、消防档案、员工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等制度;
7.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应集中放置;
8. 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
七、高层建筑。主要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公共建筑和其他民用建筑,重点整治外保温材料未覆盖完整、管道井防火封堵不到位、消防车道和登高场地被占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等隐患问题。
1. 外保温材料应符合耐火等级要求;
2. 玻璃幕墙、管道井防火应封堵到位;
3. 消防设施器材保持完好有效,开展一次全面检测;
4. 疏散通道、安全楼梯、消防车道、登高场地必须保持畅通;
5. 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
6. 业主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落实高层建筑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7. 落实“四清理”:清理厨房油烟道、清理疏散通道和安全楼梯堆放物品、清理阳台堆放易燃可燃物、清理消防控制室和消防水泵房杂物。
八、工业企业。主要是指劳动密集型企业,甲、乙、丙类厂房(仓库),大跨度、大空间厂房(仓库),重点整治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生产仓储功能混用、违章动火现象等隐患问题。
1. 严禁存在“三合一”现象;
2. 严禁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占用消防车道、防火间距;
3. 严禁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违章动火,并应设置醒目的禁烟火标志;
4.疏散通道、消防车道、安全出口确保畅通;
5. 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6. 明确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逃生演练,每名员工达到“一懂三会”要求(懂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
九、民宿(农家乐)。主要是指以利用城乡居民自有住宅开办的民宿(农家乐),重点整治无证经营、无消防设施器材、厨房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等隐患问题。
1. 应经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检查,并取得治安部门特种行业许可;
2. 每层配备2具3公斤以上ABC型干粉灭火器,并放置在公共部位;客房、厨房、内走道安装独立式或联网型火灾探测报警器;
3. 生用口罩和手电筒等器材;3层及3层以上楼层每层配置逃生绳、逃生梯等逃生设施并采取保护措施;
4. 除厨房外,其他部位不应使用明火、存放瓶装液化石油气;厨房与其他部位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并设置自然通风窗;
5. 除棋牌室、音乐茶座外,建筑内不应设置其他营业性娱乐场所;
6.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逃生演练,每名员工达到“一懂三会”要求。
注:上述九类场所其他隐患整治未尽事宜应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消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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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湖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17年8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