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平湖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组办公室文件
平美组办发〔2018〕1号
关于做好美丽乡村完工项目验收结算和
资金拨付工作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全市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中期调整后的建设项目共666个,截止2018年1月17日,已开工项目582个,开工率87.4%,其中完工项目277个,但符合市财政资金结算拨付的项目仅为6个,存在着“测量不及时、验收不及时、结算不及时、造价不及时、归档不及时”的普遍现象,为加快完工项目验收结算和资金拨付,提出如下意见:
一、做好实测实量。测量由业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实施,出具测绘成果报告书;工程量较小,工程造价较低或工程量清晰的项目,可由业主组织监理、施工等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测量或清点,结果须由参与人员签字确认。
二、做好交工验收。验收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由业主组织实施。验收除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勘察等规定单位人员参加外,对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村级项目,镇街道组织村镇、项目管理、绿化、美村办等部门熟悉项目管理的人员参与验收,出具验收意见书,意见书可附限期整改内容,施工单位整改后出具整改回执,业主、监理等单位应进行现场整改情况确认。
三、做好工程结算。通过验收的项目,施工单位应及时结算并出具结算报告;设计、建设、监理等单位要积极配合,提供相关真实资料;对投资50万元以下结算清晰的项目,可出具结算意见书。
四、做好结算造价。施工单位提交结算报告后,建设单位应根据结算审计相关制度及时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工程造价结算审计,对结算价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建设单位认为需要可以申请平湖市政府建设项目审计中心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结算审计完成后,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结算协议书。
五、做好资金拨付。根据《关于平湖市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拨付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平财农〔2017〕28号)文件精神,将原定的建设项目资金每年拨付两次调整为三次。第一次为3月底,其他二次按原定时间不变,拨付结算所需资料和申请拨付程序按平财农〔2017〕28号文件执行。
六、做好资料归档。根据《关于印发平湖市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平美组发〔2017〕6号)进行资料归档。一是决策批复资料,包括镇街道党委扩大会议纪要、镇长或主任办公会议纪要、镇人代会或街道居民议事会议决议、村股东代表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村班子会议意见、市发改局或镇街道立项批复等;二是委托合同资料,包括规划设计、招标代理、施工、监理、测绘、造价、结算等合同或协议;三是图纸及技术资料,包括施工图和变更单、招投标资料、施工和监理资料、各项试验和验收资料、竣工图、测绘报告、工程造价咨询等相关资料。
各镇街道和村要落实专人,负责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验收结算和资金拨付申请;市美丽村庄办将加强验收结算工作的督查指导,增加验收结算工作的考核分值,加快完工项目验收结算和资金拨付;确保建设规范有序、任务圆满完成。
平湖市美丽村庄建设专项行动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