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各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从市级机关部门(单位)选派干部下村挂职的通知》(平组通〔2018〕19号)精神,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
沈保良同志任当湖街道三北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助理;
免去徐辉同志当湖街道三北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助理职务。
当湖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3日
- 上一篇:关于倪秀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下一篇:关于朱海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