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市级机关有关部门:
各镇街道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充分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效能 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4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管理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41号)、《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平湖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平人社〔2019〕101号)《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平湖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平人社〔2020〕73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符合《浙江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指南(试行)》规定的试点条件,完成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且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企业。
二、培训要求
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应结合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师傅带徒培训、岗位练兵培训等,提升职工职业技能。企业可通过集中授课的方式,也可通过岗位实际操作等方式开展培训。培训内容可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要求,也可根据企业经营需要来确定,培训内容一般应包括通用职业素质、理论知识、实践操作技能等内容,具体内容可包括职业素养、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匠精神、劳动保障、禁毒戒毒知识、法律常识以及企业规章制度、岗位技能操作等,集中授课和岗位实际操作培训原则上按不少于40课时(每课时按45分钟计算)。
三、申报管理
1.培训班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