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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度宁海县创建省放心农贸市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2015年宁海县创建省放心农贸市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创建省放心农贸市场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宁海县菜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1日




2015年度宁海县创建省放心农贸市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5年省、市放心农贸市场创建工作会议和《浙江省放心农贸市场创建实施方案》(浙市提〔2014〕1号)文件精神,2015年我县将按省、市政府统一部署,继续开展省放心农贸市场创建工作,为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我市创建省放心农贸市场工作的通知》(甬菜提办〔2015〕1号)要求,今年我县要完成东门、梅林、长街等3家菜市场省级放心农贸市场创建。

二、创建标准

按照《浙江省放心农贸市场评价细则(试行)》要求(附件1),总分为100分。其中基本分80分(消费环境放心15分、食品安全放心25分、管理服务放心15分、诚信经营放心15分、价格计量放心10分),网上检查10分,社会化调查10分。符合评价细则的基本条件,得分在85分以上。

三、实施步骤

按照省《浙江省放心农贸市场创建实施方案》(浙市提〔2014〕1号)要求的时间节点。

(一)申报阶段。各有关乡镇(街道)和单位要制定本辖区内放心农贸市场实施计划。各创建市场应当在6月8日前向县菜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由我县菜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市菜市场改造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市菜市场改造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将《浙江省放心市场申报汇总表》上报省商品交易市场及农贸市场提升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创建阶段(9月5日前)。各创建市场应当按照(浙江省放心市场评价细则(试行))(附件1)的要求,逐一对照,针对存在问题、薄弱环节,扎扎实实推进放心市场创建工作。各有关乡镇(街道)和单位应该做好相应的指导、督查工作。各创建市场认为自身符合条件的,于9月5日前将有关材料通过“浙江省农贸市场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上报,同时书面上报县菜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材料包括:

1.浙江省放心农贸市场申报表(附件2);

2.放心市场创建工作总结;

3.其他相关材料。

(三)审核阶段

县菜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对市场进行现场检查,认为符合标准的,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后,在9月20日前上报市菜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菜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申报的市场进行检查、预验收,认为符合评价细则条件,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在9月30日前将同意推荐上报的菜市场名单正式行文上报省商品交易市场及农贸市场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网上检查。创建名单正式上报后,省商品交易市场及农贸市场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创建市场运用“浙江省农贸市场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情况随机进行检查。

(五)社会化调查。省商品交易市场及农贸市场提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网络评议等方式对各创建市场日常卫生保洁情况、食品安全管理、长效管理等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

(六)实地考核。11月1日前,省商品交易市场及农贸市场提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申报的市场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按照《浙江省放心农贸市场评价细则(试行)》进行逐项评分。

(七)公示公布。11月30日前,省商品交易市场及农贸市场提升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实地考核、网上检查和社会化调查情况汇总后,确定省放心市场拟通过单,经公共媒体进行公示无异议的,经省政府同意后公布放心市场名单。

四、奖励补贴办法

经省考核组验收合格后成为省放心农贸市场的,给予该农贸市场一定的奖励补贴。

五、职责分工

(一)县商务局:牵头组织我县创建放心市场的改造提升工作,组织制定省放心市场及菜市场改造补助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监测分析菜市场商品的供应状况,做好菜篮子商品储备,保障菜市场菜篮子商品供应;加强和巩固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成果。

(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配合开展省放心农贸市场和文明示范市场创建活动的相关工作;负责菜市场诚信经营、信用分类监管等工作;依法查处违法经营、维护经营秩序工作;抓好菜市场食品安全;抓好浙江省农贸市场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的建设及指导创建省放心农贸市场的台账整理完善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与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及农贸市场提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联络等工作。

(三)县发改局:负责菜市场价格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四)县卫生计生局:协助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风险交流工作;负责菜市场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理。

(五)县财政局:筹措落实支持省放心农贸市场创建奖励资金和菜市场改造提升财政补助资金,负责菜市场改造补贴资金的拨付和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六)县农林局:负责地产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未经交易或首次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及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对种养殖环节动植物疫情疫病的监测;负责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规范用标的监督管理。

(七)县综合执法局:负责菜市场外围环境治理,依法取缔马路市场;协助做好市场改造期间临时过渡场地秩序维护工作。

(八)县住建局:负责做好菜市场公共环境卫生设施配备和垃圾收集的指导工作;做好菜市场供水、排污设施的工作衔接。

(九)县质监局:负责监督管理菜市场计量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菜市场计量标准化。

(十)县资产公司:负责国有菜市场创建任务落实、项目的推进和具体问题的协调。

(十一)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菜市场创建任务的落实、项目的推进和具体问题的协调。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省放心农贸市场的创建是省政府今年一项重要工作,已列入省政府、市政府民生实事工程,也是一项面广量大的系统工作,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和政府实事工程,各有关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沟通协调,层层落实责任,把放心市场创建任务分解下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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