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经信局:
根据《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4〕16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推荐2025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5〕63号)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25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以中小企业为主体,定位在地级(计划单列市可定位为县级)行政区划范围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要求,有明确的四至范围和功能划分,在开放合作方面具有较强示范效应,发展规划科学可行、创新能力突出、治理服务高效的产业集聚区,且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和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
二、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以县级区域所在地经信部门为申报主体,对照《暂行办法》要求,并明确合作区运营管理机构,填报《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表》(表格样式不得更改),并提交申报表中要求的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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