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关于高水平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市的意见》(甬党发〔2021〕1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农房建设“十百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建发〔2020〕87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农房安居示范村创建申报和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甬建函〔2021〕89 号)等文件精神,在村(社区)、乡镇(街道)申报的基础上,经各地相关部门审查和我局核定,海曙区石碶街道雅渡村等663个村拟评为2022年度农房“安居示范村”,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各相关单位、个人若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进行投诉举报。
一、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至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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