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奉化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宁波市农房改建示范村创建申报和考核验收办法(试行)》(甬建发〔2020〕106号)相关规定,在各地主管部门自查的基础上,我局组织专家通过组实地勘验、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海曙区鄞江镇建岙村等14个农房改建示范村创建对象开展了评价验收。经专家综合评议,14个村通过评价验收,现将结果公布如下(同类结果排名不分先后):
一、 评估为优秀的村庄(6个)
镇海区澥浦镇十七房村;
鄞州区东钱湖镇俞塘村;
奉化区莼湖街道鸿峙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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