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从业管理,便于我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打击无证上岗、假证上岗乱象,根据《浙江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建建【2009】25号)文件规定,现启动我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备案工作,请各企业及时落实。
一、备案对象
宁波市大市范围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从业人员所持浙江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证书由所在单位申请备案。
二、备案时间
2022年5月10日起
三、具体操作流程
1.企业在宁波市建筑施工人员培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60.190.56.133:8000/)进行企业注册。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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