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监察支队、市建设安质总站、市建筑市场总站:
现将《2022年全市建筑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24日
2022年全市建筑业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建筑业发展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决策部署,对标“锻造硬核力量、唱好‘双城记’、建好示范区、当好模范生、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要求,践行数字化改革理念、构建质量安全新格局,持续深化“七张问题清单”,推动行业整体智治,实现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建筑业提质增效。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浙江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和相关政策措施,研究制订进一步推动建筑业持续转型升级的政策举措,精准帮扶建筑企业做优做强。全年省内建筑业总产值力争完成2980亿元,同比增长15%,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保持5%以上。
(二)推动建造方式转型。优化装配式产业布局,深化钢结构住宅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成熟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体系。完善装配式建筑新技术、新工艺论证管理办法,加快推进BIM技术在装配式建筑全过程中的应用,实现设计阶段全面应用BIM技术。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实施意见》,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全面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支持专项咨询企业向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转型。
(三)深化数字化赋能增效。完善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建筑工业化监管平台应用,建立全过程质量追溯制度。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年底前实现“浙里建”重大应用在建项目全覆盖,构建住宅全装修质量“阳光验收”数字化应用场景,完善视频监控等物联网管理平台,建立“非接触式”线上监督检查机制,通过数字化改革推动监管制度、体系和架构的重塑。建立包括实名信息管理、薪资权益保障、用工市场保障、职业技能培训、大师工作室等功能模块的一体化平台,推动“建筑工人保障在线”应用全域贯通。
(四)培育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建筑业现代化产业分院,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新机制,推动江北区建筑劳务产业园成为省级建筑产业工人培育基地。完善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标准体系,启动装配式建筑技术工人职业培训考核工作,研究装配式建筑现场工种配备标准,开展装配式建筑职业技能鉴定。
二、提升行业治理水平
(一)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信用管理手段与业务深度融合,推动信用信息大数据应用分析,完善信用平台数据库建设,加强与各类数字业务系统的共享对接。实施从业人员和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信用记录,推动人员到岗履职、执业行为与个人信用档案关联。制订《宁波市建筑市场主体专项信用评价工作程序》,落实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和信用管理通报制度。
(二)全面加强实名制管理。完善人员实名制管理数据基础,将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后勤人员、流动人员纳入实名制管理范畴。进一步加强实名制管理数据归集、数据应用等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实名制管理工作在工人权益保障、疫情防控、根治欠薪、市场行为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等领域的应用支撑。
(三)持续优化助企服务。出台建筑业专项扶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支持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导企业申请施工综合资质,提高工程总承包竞争力。在我市国有(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本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施工过程结算工作,破解“结算难”问题,切实帮助企业减负纾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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