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功能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筑市场管理服务总站,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整治造价咨询市场突出问题,按照《2021年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专项整治检查工作方案》(甬建发〔2021〕86号),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专项整治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整治检查工作自2021年8月20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对全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本地企业和外地分支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近两年开展招标控制价编审、工程结算审核、全过程造价咨询(跟踪审计)工作中的执业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检查。在自查自纠阶段,共收到139家企业上报的自查自纠表,其中本地企业115家,外地企业24家;在现场检查阶段,根据“双随机”检查的相关要求,按照12%的抽查比例,随机抽取了16家企业的42个造价咨询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并组织专家对16个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其中招标控制价项目9个,结算项目7个)进行了集中检查,合计造价总额4.1亿元。
从专项整治检查情况看,本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外地分支机构总体情况良好,内部规章制度齐全,收费标准明码标价,普遍签订书面合同,无重大合同违约事件,计价依据执行严格,无严重咨询质量问题。
二、存在问题
通过专项整治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违规承接业务。宁波宇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承接的“象山县交通事故车辆定损理赔中心改造项目”,在咨询合同中约定业务范围为“代盖造价师章”,存在出借资质的违法违规行为;宁波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承接的“象山县大徐镇智能小微企业聚集区项目---幕墙及钢结构雨棚工程”中,同时为两个投标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
(二)违规收取费用。部分企业存在以现金形式收取追加收费且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等违规行为。其中宁波宇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承接的“石浦镇原镇医院、横星村文化礼堂扩建工程”,追加收费以现金形式收取,仅提供收款依据无发票;浙江嘉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接的“外漕村美丽乡村景观整治工程”,收费后未开具发票;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承接的“泰河学校扩建工程教学楼等外墙改造工程”和“新碶街道沿海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追加收费未入账、未开具发票。
(三)合同内容不规范。一是部分企业咨询合同无订立日期,无具体履约期限,如维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接的“江北压寨村美丽乡村提升整治工程”,约定工期为“收到委托人资料后至咨询人向委托人出具最终成果文件终结”。二是抽查的42个项目中有9个项目未使用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示范文本,缺失履约时间、合同金额、违约责任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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