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功能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奉化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宁波市农房改建示范村创建申报和考核验收办法(试行)》(甬建发〔2020〕106号)要求,在村庄申报、区县(市)审核基础上,经研究,确定海曙区横街镇水家村等33个村为2021年度农房改建示范村创建对象,名单公布如下:
海曙区(5个):横街镇水家村、章水镇李家坑村、鄞江镇建岙村、集士港镇岳童村、洞桥镇沙港村;
江北区(1个):庄桥街道童家村;
镇海区(1个):澥浦镇十七房村;
北仑区(1个):白峰街道小门村;
鄞州区(3个):云龙镇荻江村、姜山镇奉先桥村、姜山镇井亭村;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住建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zhujianwei/20210708/3927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