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2021年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作重点,以系统观念统筹谋划政务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内容形式、平台载体和工作基础提质增效,促进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高效规范、执行和结果更加透明,助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加强重要政府信息公开。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持续深化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推进重大城市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系统清理、实时更新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起草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等重大决策文件,及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公开意见征集采纳情况。
(二)做好规划实施信息集中公开。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内容涉密外,及时公开宁波市住房城乡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以及住房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建筑业发展等专项规划。做好历史规划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
(三)推进行政服务和市场监管信息公开。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重点推进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等综合办事事项清单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动态更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深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建设,规范公共信用信息公开,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行业生态。
(四)完善财政信息公开机制。根据财政政策要求,逐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重点项目预算安排及绩效相关情况公开,探索推进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公开。及时公开减税降费、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工作信息。推动全链条公开政府采购相关信息。
二、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认真执行省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和文本,进一步规范受理、答复、办理程序,提高办理答复质量和效率。探索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机制,对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为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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