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宁波市住房城乡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甬建办〔2020〕103号)文件要求,对2021年度拟开展的建设科研项目(《宁波市美丽宜居示范村(农房改建示范村)建设评估》)进行公开招标,现就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6月10日-6月16日。
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于6月16日前反馈,联系人:罗双双,89187254,646425349@qq.com。
附件:2021年度宁波市美丽宜居示范村(农房改建示范村)建设评估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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