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按照《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宁波市商务局 关于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甬农发〔2016〕159号)、《宁波市商务局 宁波财政局关于开展临时性冻猪肉储备申报工作的通知》(甬商务商贸函〔2019〕142号)等要求,根据各地菜篮子企业申报,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初审上报,市商务局、财政局对资料联合查验审核,网上公示、竞价评估等程序,确定宁波甬美菜篮子配送有限公司、宁波米特贝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家企业为2019年度进口冻猪肉经营性储备承储单位,临时性冻猪肉储备任务分配详见附件。
为进一步保证菜篮子商品储备管理工作的合理规范,今后菜篮子商品储备任务的监督管理,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第三方机构将不定期对承储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通过台账检查和入库检查的方式,核定承储企业的储备任务完成情况,对经认定未完成储备任务的企业,市商务局、财政局将根据储备协议约定,不予支付储备补助资金,并可主张向承储单位收取协议约定合同额30%的违约金,同时取消其今后承储资格。为此,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将储备工作要求通知到每一个承储企业,同时加强储备工作的日常监管,指导承储企业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市商务局也将择日召开储备工作任务部署会,明确相关要求,签订储备协议,指导承储企业完成年度储备任务。
联系人:王文强,电话:89387117 ;金贤丰,电话:87188121。
附件: 2019年度进口冻猪肉经营性储备任务分配表
宁波市商务局 宁波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15日
附件
按照《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宁波市商务局 关于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甬农发〔2016〕159号)、《宁波市商务局 宁波财政局关于开展临时性冻猪肉储备申报工作的通知》(甬商务商贸函〔2019〕142号)等要求,根据各地菜篮子企业申报,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初审上报,市商务局、财政局对资料联合查验审核,网上公示、竞价评估等程序,确定宁波甬美菜篮子配送有限公司、宁波米特贝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家企业为2019年度进口冻猪肉经营性储备承储单位,临时性冻猪肉储备任务分配详见附件。
为进一步保证菜篮子商品储备管理工作的合理规范,今后菜篮子商品储备任务的监督管理,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第三方机构将不定期对承储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通过台账检查和入库检查的方式,核定承储企业的储备任务完成情况,对经认定未完成储备任务的企业,市商务局、财政局将根据储备协议约定,不予支付储备补助资金,并可主张向承储单位收取协议约定合同额30%的违约金,同时取消其今后承储资格。为此,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将储备工作要求通知到每一个承储企业,同时加强储备工作的日常监管,指导承储企业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市商务局也将择日召开储备工作任务部署会,明确相关要求,签订储备协议,指导承储企业完成年度储备任务。
联系人:王文强,电话:89387117 ;金贤丰,电话:87188121。
附件: 2019年度进口冻猪肉经营性储备任务分配表
宁波市商务局 宁波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15日
附件
2019年度进口冻猪肉经营性储备任务分配表 |
|||
单位:元/吨 |
|||
序号 | 企 业 名 称 | 储备价格 | 储备数量 |
1 | 宁波甬美菜篮子配送有限公司 | 2000 | 720 |
2 | 宁波米特贝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00 | 580 |
合 计 | 1300 |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商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shangwuwei/20191101/257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