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商务部、发改委《关于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函〔2019〕26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商务部、财政部《关于支持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19〕25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制定了《宁波市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资金使用方案和管理办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对该方案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反映。
联系人:市商务局 郑家成 89387122
市财政局 金贤丰 87188121
附件:宁波市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资金使用方案和管理办法.doc
宁波市商务局 宁波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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