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落实年度菜篮子储备工作任务,参照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宁波市菜篮子等重要商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商务秩序〔2016〕131号)精神,决定开展2019年度菜篮子商品储备工作。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生猪活体储备项目。根据市贸易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本级生猪活体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贸局蔬〔2014〕1号)精神组织项目申报。
(二)进口冻猪肉经营性储备项目。根据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宁波市级进口冻猪肉经营性储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甬商务秩序〔2015〕81号)精神组织项目申报。
(三)出白禽经营性储备项目。根据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宁波市级出白禽经营性储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甬商务秩序〔2015〕80号)精神组织项目申报。
(四)蔬菜经营性储备。上年蔬菜交易量10000吨以上的宁波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以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型(连锁)农产品经营、流通企业,具有1000吨以上蔬菜放置场所,具有稳定的蔬菜销售渠道。
(五)豆制品原料储备。上年加工豆制品原料600吨以上的宁波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具备豆制品原料储存场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明;具有稳定的豆制品销售渠道;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二、储备期,品种、计划数量及承储价格标准
2019年菜篮子商品储备期八个月,起止时间在储备协议中另行明确,计划为2019年8月-2020年3月。储备品种、计划数量及承储价格标准为:
1.生猪活体储备,年储备计划数量50000头;承储价格每头最高不超过30元(实际价格根据竞价确定,下同)。
2.蔬菜经营性储备,年储备计划数量10000吨;承储价格每吨最高不超过100元。
3.出白禽经营性储备,年储备计划数量200吨;承储价格每吨最高不超过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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