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有关开发区人力社保部门,市直及部省属驻甬有关单位,各院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竞赛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打造一支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技艺精湛、素质优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高技能人才队伍,高水平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今年将举办第三届宁波技能大赛,为便于各区(县、市)及开发区、各单位做好选拔推荐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大赛概况
大赛名称:第三届宁波技能大赛;
大赛时间:2025年6月(初定);
大赛地点:大赛主赛场设在余姚技师学院,分赛场设在余姚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
二、竞赛安排
(一)大赛项目设置
大赛共计4大类40项,其中职工组32项,学生组8项。
1.智能制造类:职工组10项(数控车、数控铣、装配钳工、工业设备控制(PLC)、叉车操作、塑料模具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增材制造、新能源汽车技术、农机修理),学生组4项(数控车、数控铣、增材制造、机电一体化)
2.现代服务类:职工组12项(汽车喷漆、服装制版、中式烹调、手工制茶、糕点制作(宁式传统)、咖啡制作、形象设计、收纳整理、餐厅服务、陶艺产品设计、民宿管家、微景观设计制作),学生组2项(汽车喷漆、餐厅服务)。
3.数字经济类:职工组8项(人工智能训练、供应链管理、互联网营销、全媒体创意、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物联网安装调试、无人机驾驶、半导体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装调),学生组2项(3D游戏数字艺术、网络安全)。
4.扶老育幼类:职工组2项(养老护理、育婴)。
(二)参赛条件
1.职工组:年满16周岁(2009年6月1日以前出生)、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竞赛项目所涉行业人员:
(1)具有我市户籍(或居住证);
(2)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含单一险)不低于6个月。
2.学生组:具有我市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或高等院校全日制学籍学生。
3.已在各届全国技能大赛中获金银铜奖、浙江技能大赛中获前五名、宁波技能大赛中获金银铜奖并享受相关竞赛奖励的人员,可报名参赛,但不享受相关竞赛奖励。
(三)裁判组
各比赛项目设裁判组,由1名裁判长和若干名裁判员组成。裁判长负责组织裁判员培训、安排裁判员分工、组织实施本项目比赛、开展技术点评。裁判员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和裁判组分工,承担相应比赛项目的执裁和评分工作。
(四)领队
各参赛代表队可派领队1名、领队助理1名,领队负责组织选手按照相关要求参赛,负责争议申诉仲裁、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维护大赛纪律和秩序;领队助理协助领队,配合执委会,做好本队选手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预报名工作
(一)大赛组队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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