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人力社保局 > 正文

关于建立重点企业用工动态监测制度的通知

朗读

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及时掌握重点企业岗位流失情况,分析其原因和规律,切实采取预防和调控措施,决定建立重点企业用工动态监测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企业用工动态监测主要内容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企业名称、企业性质、所属行业、产业分类等。

  (二)企业就业人员情况。企业职工总数、人员类别、合同年限、人员增减情况及原因等。

  (三)企业的具体用工需求情况。

  二、重点企业用工动态监测的方法与步骤

  (一)确定重点监测企业。此项工作在2009年9月底前完成。余姚、慈溪、奉化、宁海、象山、鄞州、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北仑、保税等县(市)区各确定100家监测企业,高新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区、慈溪经济开发区等区各确定50家监测企业。重点监测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被当地政府确定为实力型企业、潜力型企业等的重点企业;

  2.能反映当地产业和行业结构特点;

  3.对当地经济发展有一定影响;

  4.就业容量比较大,职工总数一般在100人以上。

  (二)监测方式。2009年10月起确定每月25日为监测时点。重点监测企业应按月对本企业的人员情况和用工需求进行统计,并将结果于每月底前填入宁波就业网(www.nbjy.org.cn)上的重点企业用工动态监测软件,报送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对报送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于次月2个工作日内通过软件报送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并实施重点企业用工动态监测制度是掌握企业用工动态、开展失业监测的有效办法,也是进一步服务企业、稳定就业的重要举措。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专人负责,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做好企业选定工作。各地要做好企业的调查摸底,根据相关条件,慎重确定重点监测企业,并全面了解监测企业的具体实际情况,切实把各项基础工作做实做好。

  (三)加强协调和宣传。各地要注重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协调沟通,建立有效的工作平台,形成工作合力。要特别做好企业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企业的积极性,争取企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各地要结合本地区企业用工现状和发展趋势,创造性地开发一些新的工作手段和工作措施,逐步建立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

  联系人:余超 ,83867104。

  E-MAIL:yuchao@zjnb.lss.gov.cn

  附件:1.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2.企业就业人数变化调查表

  3.企业用工需求调查表

  4.填表说明

  二○○九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1 

  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组织机构代码

 

所属行业

 

主要经营业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企业经营地址

 

E-MAIL

 

职工总数

 

本地城镇

 

劳动合同

尚未签订合同

 

本地农村

 

已签订合同

一年以下

 

一年至三年

 

外来人员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人力社保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renlishebaoju/20181009/4640.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