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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朗读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浙江省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提出的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要求,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倒逼各级政府不断改进工作,加快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江省公共数据平台,整合原有政务服务评价渠道,建立具备智能运营能力的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评价中心,以及服务评价、实时上报、差评回访、整改反馈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实现“好差评”渠道全覆盖、信息全关联、数据全汇聚、结果全公开,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二、建设全覆盖的一体化评价中心

(一)拓宽“好差评”渠道。推进“好差评”线上覆盖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移动客户端、小程序、短信、“12345”热线等评价渠道;线下联通办事大厅窗口、自助终端,实现线上全覆盖、线下全联通。开拓实时上传渠道,加快推进全省一体化评价中心与“浙政钉”对接,充分利用“钉”功能,实现差评信息实时通知、整改情况逐级上报。(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

(二)打通各级业务办理系统。加快建设全省一体化评价中心,对接各级业务办理系统,做到办事各个环节、内容均可评价,实现“用户—办件—评价”信息全关联。(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

(三)汇聚“好差评”全量数据。加快汇聚全省“好差评”数据,确保数据安全、客观、真实、准确,为提升政务服务分析能力提供数据支撑。全面对接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系统,实时上报评价数据和整改反馈全流程,实现“好差评”数据全汇聚。(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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