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民政局,宁波前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
为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根据《中共宁波市委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甬党发〔2021〕29号)、《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浙民办〔2021〕166号)要求,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建设的重要部署,坚持将中心所需、大局所在和民政所能紧密结合,坚持数字赋能和政策集成“双轮驱动”,将共同富裕融入民政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全职能,有效破解民政领域共同富裕建设瓶颈。力争到2025年,高水平建成精准保障、幸福颐养、人人慈善、和谐自治、暖心服务“五个标杆区”,民政领域共同富裕建设任务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形成一批展现民政作为、具有民政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宁波民政事业发展整体水平持续走在全省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精准高效、兜底有力的救助福利体系
统筹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强化大救助信息平台技术支撑,推动兜底救助向多样化保障转变。到2025年,救助“一件事”惠民联办率达 100%,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提至14000元以上,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年标准达到 32000元。
一是加大兜底保障力度。修订《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将低保边缘认定标准放宽到低保标准的2倍。加大支出型、急难型救助力度,探索发展型、关爱型救助,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将救助对象由户籍人口扩至常住人口。健全城乡统筹的低收入群体精准识别、精细救助机制,完善“一事一议”救助机制,强化对特殊对象、特殊情形的“个案式”救助帮扶。发挥贫困风险预警预防机制作用,实现困难对象动态监测、主动发现、及时救助。将低保标准与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挂钩,社会救助标准、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做到动态调整、稳步提升。实施救助管理机构升级改造和管理服务提升计划,为流浪乞讨、走失、务工不着、家庭暴力受害人等离家在外临时遇困人员提供救助。(责任处室: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处、社会事务处)
二是拓展救助服务内容。实施助力困难群众共同富裕“七大行动”,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生活条件基本标准,结合适老化改造、残疾人辅助设施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统筹多方力量提供居室改善、家具家电配备等救助服务。对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家庭成员优先推荐公益性岗位就业,通过扣减就业成本等方式激发救助对象增收内生发展动力。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和资金比例,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为困难群众提供探访照料、精神慰藉、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专业化社会工作服务。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数字化改革撬动作用,依托省大救助信息系统推动落实“五个帮”,大力推广海曙区社会救助“物质+服务”全国试点经验,继续实施救助“一件事”联办,“幸福清单”标准化发放,开展“幸福码”延伸服务。(责任处室: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处)
三是健全救助服务工作机制。高标准建设“智慧救助服务联合体”,整合部门救助资源和社会帮扶资源,打通困难群众“需求清单”和政府、社会“服务清单”的对接通道,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联合帮扶体系。健全探访关爱制度,打造救助对象居家社区关爱服务网络,完善孤儿、困境儿童探访关爱、监护评估、监护保护制度。健全诚信评价机制,加强救助对象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失信惩戒和守信奖励。建立尽职免责机制,保护提高救助干部工作积极性。(责任处室: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处)
四是提升社会福利水平。加强对残疾人、孤困儿童、“三留守”等人员的关爱,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深入开展“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孤儿助学工程”,推动“添翼计划”扩面提档。建好建强市社会福利院(市恩美儿童福利院),集中养育本辖区由民政部门长期监护的儿童。实施集中养育拓展计划,将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重度残疾等困境儿童,由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提供生活照料、康复训练、心理辅导等服务。着力构建“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加快推进市、区县(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村(社区)儿童之家实现应建尽建,推动村(居)民委员会设置专人专岗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依托“12345”未成年人保护热线,逐步构建部门联通联动、资源共建共享的关爱保护机制。(责任处室: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处)
(二)构建供给丰富、触手可及的养老服务体系
以重大改革、重点项目、重要政策为抓手,持续推进“三纵四横”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打造“甬有颐养”民生服务品牌。到2025年,新建、改建养老床位20000张,建设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0个以上、标准化老年食堂300个以上,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8%,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30人以上,“甬易养”智慧养老应用建成并高效运行。
一是提高基本养老服务覆盖力。建立科学精准的基本养老服务对象识别机制,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动态管理。建立全市统一、结果互认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机制,将评估结果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标准,探索实行“重阳分”制度。实施“线上监测+线下探访”相结合的独居、空巢、留守老年人巡访制度,周探访率达到100%。改造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100%实行集中供养,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95%。加强山区、海岛等偏远地区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继续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高龄津贴等惠老举措。完善老年优待制度,探索老年福利政策逐步惠及常住老年人口。(责任处室:养老服务处)
二是织密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按照“机构跟着老人走”的目标,编制实施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规划建设项目重点加大中心城区嵌入式、多功能、综合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探索公办养老机构通过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改制为国企等方式,引入专业运营理念和队伍,提升公办机构运营服务水平。鼓励民办养老机构提供普惠养老服务。严格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织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实现“服务就在家门口”。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现愿改尽改、应补尽补,支持有需要的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责任处室:养老服务处、社会组织管理局)
三是优化养老服务供给质量。打造全域助餐服务体系,到2025年,养老机构“阳光厨房”建成率达到90%以上,食品安全等级A、B率达到95%以上,每日享受助餐服务居家老年人5万人以上。坚持以标准促规范、优服务,到2025年,市、县两级公办养老机构均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全市80%养老机构达到二星级标准,其中三星级以上50个、四星级以上10个。巩固家庭养老基础性作用,免费培训家庭照护者3万人次。丰富养老服务专业人才供给,完善技能培训、等级认定和激励措施。到2025年,培训养老护理员1万人次,培养300名养老机构管理人员,每60张养老机构床位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每万老年人拥有社会工作者数量达到25人。发展“时间银行”等助老志愿服务,鼓励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森林康养等新型养老消费,促进老年用品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积极推进长三角养老服务一体化。建立线上线下、部门联动的综合监管机制,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养老服务行为,持续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欺诈销售和服务消费侵权行为执法行动。发挥养老服务机构综合性政策保险和老年人意外保险作用,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处室:养老服务处、慈善社工处)
四是促进医康养融合发展。提升养老机构专业照护能力,在养老机构新建一批医疗机构老年病分院、老年康复分院以及护理院,鼓励医疗机构转型发展养老服务,10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实现康复室全覆盖。所有护理员都具备基本的康复知识,高级护理员掌握康复技能,提供老年人康复训练指导服务。实施优秀护理员转型提升为康复护士培养计划。市、区县(市)建设集展示、体验、租赁、销售为一体的康复辅具服务平台,建设1个康复辅具消杀场所。开展公益类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项目,探索建立康复辅助器具配置补贴制度,支持将基本型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纳入养老助残福利服务补贴。开展“救在身边·安老护老”行动。到2025年,所有市、县公办养老机构设置认知症照护专区,床位占比不少于当地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数的8%,每万名户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数20张。(责任处室:养老服务处、救助福利处)
五是加快养老服务数字化应用。按照底层架构统一、市县联动开发、不断升级迭代的思路,加快“甬易养”智慧养老场景应用开发。结合未来社区建设,推进智慧养老社区建设。围绕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探索开展健康咨询、紧急救护、慢性病管理、生活照护、物品代购等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研究开发适老化智能产品。支持新材料、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深度集成应用,支持企业研发生产可穿戴、便携式监测、居家养老监护等智能养老设备和老年人急需的产品。推广物联网和远程智能安防监控技术,降低老年人意外风险。到2025年,“甬易养”智慧养老应用建成并高效运行,每个区县(市)至少建设4家智慧养老服务机构。(责任处室:养老服务处)
(三)构建现代规范、蓬勃发展的慈善发展体系
着力发展现代慈善事业,切实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到2025年,全市慈善组织总数达到130家,慈善信托实现区县(市)全覆盖,资金规模突破1亿元,“慈善一日捐”机关和事业单位参与率达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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