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健全全市技术创新体系,根据《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企业研究院建设与管理办法》(浙经信高新〔2025〕169号),现将2026年度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企业研究院申报建设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与程序
(一)企业申报。企业应于7月3日前完成系统申报,逾期不再受理。其中,申报材料中所涉及的各项数据,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二)县级审查。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应于7月7日前完成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企业研究院申报受理及有关材料形式审查;会同有关部门核查申报企业是否发生过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以及严重的环境违法、知识产权违法、税务违法、科研失信等不良行为,核查情况加盖公章后上传申报系统。
(三)市级审核。
1.关于省重点企业研究院。我局将审核企业申报材料,于7月10日前,将推荐名单上报省经信厅。
2.关于省企业研究院。我局将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企业进行评审,确定认定名单并上报省经信厅。
(四)省级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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