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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甬科合〔2024〕19号

朗读

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新质生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根据《宁波市强力推进创新深化加快建设新时代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实施意见》(甬党办〔2023〕37号)、《宁波市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2023版)》(甬政办发〔2023〕33号)、《宁波市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2023版)实施细则》(甬科政〔2023〕103号)等文件精神,市科技局研究制定了《宁波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印发《宁波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 指引(试行)》的通知.pdf

宁波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宁波市强力推进创新深化加快建设新时代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实施意见》(甬党办〔2023〕37号),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打造“全场景”成果转化生态,根据《宁波市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2023版)》(甬政办发〔2023〕33号)、《宁波市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2023版)实施细则》(甬科政〔2023〕10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指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宁波在新质生产力培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需求,实施科技创新“强基登峰”工程,通过概念验证生态系统建设,探索新型举国体制的宁波路径,进一步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初一公里”,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助力宁波打造全球智造创新之都、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

(二)功能定位。概念验证中心是指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聚焦我市重点产业创新发展需求,通过优化整合人才、成果、资本和市场等要素,打造集技术可行性研究、原型制造、技术集成、性能测评、二次开发、小批量试制、商业咨询、种子基金、创业孵化等服务为一体的概念验证生态系统,减少转化风险,吸引投资,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的新型载体。

(三)布局重点。概念验证中心旨在打造我市特色产业领域概念验证综合服务中心,重点布局数字产业、绿色石化、高端装备、新型功能材料、新能源、关键基础件、智能家电、时尚纺织服装、现代健康等我市“361”万千亿级产业领域。充分发挥市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构建产业导向、多方支持的培育机制,鼓励各高校院所、研发机构、科技型企业、社会组织等设立配套资金或专项资金用于概念验证工作,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

(四)建设流程。宁波市概念验证中心需依托独立法人机构(依托单位)开展建设,采取“先创建、后认定”的工作机制,按建设过程分为创建、认定、重点培育三个阶段。

1.创建阶段:重点鼓励各类创新主体积极参与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对符合创建阶段条件的概念验证中心,予以纳入市级概念验证中心创建名单。

2.认定阶段:重点突出建设成效,创建完成并达到认定条件后,可由依托单位按要求申报认定为市级概念验证中心。

3.重点培育阶段:重点突出示范引领,认定为市级概念验证中心后,择优评为宁波市重点培育概念验证中心。

二、建设条件与要求

(一)创建阶段

1.概念验证中心建设依托单位应为依法登记注册在我市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承担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的主体责任,做好概念验证中心的创建、认定、运营、监督、绩效评价等管理工作;

2.概念验证中心建设依托单位应能够为概念验证项目匹配场地、设备、基金等配套条件;制定目标明确、架构清晰、路径完善的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方案;组建一支专门的概念验证服务团队;建立由学术界、产业界和投资界等专家组成的专家顾问团队;鼓励概念验证中心建设依托单位联合有优势、有条件的创新主体共同提供概念验证服务,带动相关产业领域创新资源集聚与共享;

3.概念验证中心应具有我市“361”万千亿级产业领域的行业背景和业务基础,可围绕关键前沿技术领域提供原理验证(创新概念原理分析、技术可行性研究)、技术验证(原型制造、技术集成、性能测评、二次开发、小批量试制)、商业化验证(商业咨询、科技成果评价、知识产权保护、种子基金、创业孵化)等概念验证服务;

4.概念验证中心应具有完整的内部管理和运营制度;建立包含概念(项目)遴选、验证分析、商业孵化等全流程概念验证服务体系;建有概念验证项目清单;

5.列入创建名单的概念验证中心开展自主建设、自主管理,建设完成并达到认定条件后可由依托单位按要求独立申报认定补助,建设期最长不超过2年。

(二)认定阶段

1.概念验证中心需符合创建条件,且纳入创建名单;

2.概念验证中心需具有一支不少于30人的专业化服务团队,其中专职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专职团队成员应具备科技成果研发、技术研判、项目管理、知识产权、投融资等相关专业背景或从业经历;聘任概念验证中心主任1名,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熟悉概念验证、商业咨询、投融资、创业孵化等全链条科技成果转化流程;

3.概念验证中心需配备由学术界、产业界和投资界等专家组成的遴选专家顾问团队,总人数不少于10人,核心人员应具有匹配的专业知识,龙头企业、投融资机构等工作经历或丰富的创业孵化经验,负责对概念验证项目库入库项目进行遴选和评价;

4.概念验证中心需建立概念验证项目清单,累计入库项目数量不少于40个,年度验证服务项目不少于20个,其中无隶属或关联的验证服务项目不少于10个,鼓励获得国家、省和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并通过验收的基础研究项目优先进入概念验证项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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