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宁波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甬科外〔2022〕107号)要求,结合项目形式审查结果,现将答辩评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时间:2月25日(周六)
2.地点:市科技信息与发展战略研究院(高新区扬帆路999弄B区3幢)三楼报告厅签到,四楼评审室答辩。
二、评审流程
1.项目申报单位介绍项目概况,时间8分钟以内。答辩人可以制作PPT用于项目介绍,也可以用文字稿或口头表述直接介绍,具体方式不作硬性要求。采用PPT介绍的,建议设置成16:9比例画面。
2.专家组远程视频质询与交流提问,时间7分钟以内。
三、参加人员
答辩人员仅限项目申报书明确的前3位技术负责人,以及项目申报单位财务负责人;不得委托其他人员参加答辩。
四、其它须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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