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宁波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和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甬科合〔2022〕72号)和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23年度宁波市重点实验室(B类)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3日至3月14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科技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kejiju_shizhishichanquanju_/20230310/4356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