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宁波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甬科社〔2018〕69号)、《宁波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甬科资〔2022〕36号)和《关于开展第三批宁波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项目申报、形式审查、答辩评审和党组会议审议,现将宁波市第三批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拟建设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自7月30日—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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