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院所、高校,市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的指示精神,不断加强全市科普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与配合全国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做好《全国科普工作动态》编印工作,根据《全国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编印〈全国科普工作动态〉有关事宜的通知》(国科才发【2022】1号)要求,兹拟在全市推荐宁波科普工作动态通讯员,以组建全市科普工作动态通讯员队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宁波科普工作动态通讯员的基本条件
宁波科普工作动态通讯员原则上由各地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指定或推荐一名负责科普工作的同志担任,并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领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热爱科学技术普及事业,积极参与所在地区和单位各项科普活动,有较强烈的投身科普动态信息宣传报道工作的主观意愿。
3、具有较敏锐的时政新闻观察能力、科普动态感知能力,较深刻的思考能力和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4、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与所在地政府科普工作领导机构、社会科普工作机构、企业科普机构以及广大科普工作者有较密切的联系。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科普工作动态通讯员职责。
二、宁波科普工作动态通讯员基本职责
1、及时收集与掌握所在地区、部门或单位科普活动信息、动态、创新举措、工作成效以及下步计划与安排。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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