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宁波市众创空间备案的通知》(甬科高〔2021〕68号)、《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宁波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的通知》(甬科高〔2021〕69号)、《宁波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甬科高〔2021〕76号)等有关要求,经企业申报、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初审、专家评审和局党组会审议,现将2021年度拟认定(备案)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6家、众创空间18家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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