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宁波市企业创新联合体建设指导意见》(甬自创办〔2021〕3号)文件精神,经单位申报、区县(市)推荐、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拟确定“宁波市新能源汽车创新联合体”等5家创新联合体列入第一批建设名单,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7月26日-7月31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科技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kejiju_shizhishichanquanju_/20210726/3931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