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科技局,四区二岛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支持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186 号)和《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150 号)要求,现就做好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宁波赛区(以下简称“宁波赛区”)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 赛事安排
宁波赛区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牵头主办,秉承“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机制”的模式,聚焦国家战略和重大需求,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高水平创新创业、持续深化新动能培育。
2021年,宁波赛区重点围绕新材料、工业互联网、关键核心基础件三大科创高地建设,全面推进我市“246”产业集群发展和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支持服务宁波地区广大中小微企业围绕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和新业态开展创新创业。宁波赛区按初赛、半决赛、决赛三个环节进行,比赛时间8月至9月。
二、 宁波赛区参赛条件
1.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近五年未发生环保、安全、知识产权以及其他科学诚信方面不良行为。
3.企业为非上市独立法人企业,2020年全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须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纳税等相关证明)。
4.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11年1月1日(含)以后。
5.企业参赛项目应为围绕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和新业态开展创新创业项目,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6.前九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往届大赛宁波赛区获奖企业须以不同项目参加本届比赛。
三、优先原则
满足参赛条件的企业,存在以下情形的,可直接晋级半决赛或在决赛评审环节给予优先支持。
1. 根据我市人才分类目录,由我市拔尖及以上人才团队项目参赛的企业可直接晋级半决赛。
2. 企业参赛项目为实际到位资金300万元以上的市级以上科技研发计划项目的可直接晋级半决赛。
3. 在决赛评审环节,优先支持与我市建设新材料、工业互联网、关键核心基础件三大科创高地、打造“246”产业集群和新兴产业契合度高的参赛企业项目。
四、全国赛推荐条件及规则
入围宁波赛区决赛的企业,在符合全国赛有关要求的前提下,市科技局将按照宁波赛区决赛现场评审专家打分排名,推荐参加全国赛。全国赛有关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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