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申报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请申报单位按照《浙江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kjt.zj.gov.cn/art/2021/4/15/art_1229225203_4595870.html)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科技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kejiju_shizhishichanquanju_/20210419/319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