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科技局、“四区二岛”科技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科技争投 高质量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甬党发﹝2018﹞52号)、《关于加快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展改革的若干意见》(甬党改﹝2018﹞6号)精神,及全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座谈会、《宁波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发展管理办法(试行)》等精神,指导和推动产业技术研究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决定开展产业技术研究院科技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遵循科技创新规律,以倡导创新质量与实际贡献导向为核心,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着力破除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展过程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分类实施,大胆突破,激发活力,推动形成促进研究院综合实力和服务创新发展能力提升的发展机制。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谋划,着眼于制约发展的关键节点和重点问题,强化先行先试,充分发挥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试点产业技术研究院先行先试,在政策、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
(三)工作目标。经过2-3年左右试点,在重大创新平台探索适合实际的科技创新制度、模式、运行、评价机制,并持续改进,取得一批可操作、能复制、易推广的成果。
二、试点政策项目及主要任务
每个试点政策,将选择2-3家产业技术研究院进行布局试点。
(一)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运营模式
按照全链条、全生态布局推进研究院的经验做法,推行集“研发、转化、孵化、招商、基金”功能于一体的建院模式,每年将择优选择3家左右研究院,积极开展研究院运营模式探索。
试点政策
1.科技成果所有权激励
对于由市财政资金形成的职务成果,开展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可按成果发明人(团队)占成果所有权70%以上进行分割,加大科技创新人才激励力度。
2.科研经费包干制与科技经费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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