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科技局,“四区二岛”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产业技术研究院引进与“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深度对接,统筹联动、协同推进高水平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规范产业技术研究院管理,请各单位做好本地区拟引进产业技术研究院和已签约产业技术研究院的报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备内容
(一)首报制
对各地区牵头洽谈拟引进,或虽未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但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引领性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实行首次报备制,并按要求填报《宁波市拟引进产业技术研究院首次备案表》(附件1)。
(二)季报制
经过首次报备后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在合作协议正式签约前,需要按季度报备合作进展。要求于下季度开始一周内填报《宁波市拟引进产业技术研究院季度进展表》(附件2)。
(三)月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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