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自2013年启动运行以来,按照“创新、探索、务实、高效”的服务理念,积极引领社会资本投向实体经济,至今已累计投资我市初创企业225家,其中引导基金自投资金2.15亿元,引导民间投资26.4亿元,财政资金引导放大12.3倍,达到了引导基金设立初期确定的目标和效果。
根据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运行五年来的实际,结合审计部门提出的主要问题,市科技局会同市经信局、市财政局通过走访调研,分别从“运行管理”和“投资方式”两方面研究提出具体修订条款,对原《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暂行)》(甬科高〔2012〕128号)予以修订,现公开征求社会修改意见。社会各界可于2019年3月25日17:30前由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修改意见。
1、传真:0574-89292204
2、E-mail:332105802@qq.com
3、邮寄: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市科技局高新处;邮编:315066
对于公众提出的修改意见,我们将组织力量认真进行研究,努力通过群策群力,加快推进我市天使投资工作,营造创新创业生态。在此,一并感谢社会各界对科技工作长期以来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孙烨烽 电话:0574-89292205
附件:《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3月20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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