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推进科技争投高质量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甬党发〔2018〕52号)和《宁波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实施方案》(甬创新办〔2018〕4 号)文件精神,在各区县(市)、功能区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经评审、现场考察和公示等环节,决定将“宁波市工业物联网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11家列入2018年市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计划,现公布建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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