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六个加快”资金要素保障的指导意见

朗读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六个加快”是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推动我市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战略和工作主线,对于我市在今后一个时期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改变城乡面貌,提升城市能级,构建和谐社会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六个加快”又是一个宏大的系统工程,由众多的建设项目和具体工作来支撑和落实,离不开各类要素资源的有效保障。资金作为最重要的基础性要素,对其他要素的配置具有重要的先导作用。因此做好资金要素的保障,充分利用好宝贵的资金资源,对于“六个加快”战略的顺利实施至关重要。面对“六个加快”各项任务巨大的资金需求,资金保障的任务十分繁重,需要我市金融系统在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的配合支持下,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创造性地做好工作。为此,经研究,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市委十一届十一次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主动适应国家宏观调控和金融政策变化,确立和强化社会融资总量的理念,解放思想,拓宽视野,银政企协力配合,充分挖掘银行信贷主渠道潜力,大力开拓多元化融资新渠道,加快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加速地方国有资产重组整合,提高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水平,优化民间投资环境,积极利用市内外各类资金,为“六个加快”战略顺利实施提供有效的资金要素保障。

  二、充分挖掘银行间接融资主渠道潜力,着力优化信贷结构

  (一)多策并举,继续保持信贷总量增长的领先地位。要依托我市良好的金融生态和经济基础,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上争取新增信贷规模、总行直贷项目或单列指标,积极利用资产转让、行内银团、境外代付、内保外贷等新兴融资品种,盘活现有信贷存量,腾出信贷规模,放大银行信用,引入市外资金支持我市经济建设,增加我市实际信贷投放。各总部型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信贷资源优先支持我市的企业与项目。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突破19000亿元,年均增长率保持在15%以上,确保“十二五”期间新增贷款增量、增速不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确保新增贷款在全国的占比稳中有升。

  (二)优化结构,运用信贷杠杆带动经济转型升级。引导金融机构突出信贷投放重点,加强对我市重大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产业转型升级的信贷资金保障;鼓励金融机构设立专营机构,建立单独的授信管理和绩效考核机制,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提高对航运物流企业、科技型企业、中小企业和“三农”的支持力度和专业化服务水平;严格控制对“两高一资”产业的信贷投放,稳步实施对宏观调控领域、产能过剩行业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的信贷退出策略,积极倡导和发展低碳绿色信贷。“十二五”期间,要确保我市中小企业和“三农”信贷增速高于全市贷款平均增速;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小企业的贷款占总贷款的比重达30%,涉农贷款占比达35%。

  三、加强培育扶持和督促指导,切实加快地方资本市场发展步伐

  (三)知行合一,全力开创企业踊跃借助资本市场发展的生动局面。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企业上市工作的积极意义,要把它作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指标,拉高标杆,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加大考核和激励力度;要广泛宣传发动,加强培训引导,切实转变企业家理念,做好拟上市企业的挖掘培育和梯队建设;要完善扶持企业上市的政策体系和服务指导机制,对已启动上市准备工作的企业要逐家进行全程贴身服务,尽力解决企业上市进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降低上市成本,减少企业顾虑;要支持与上市有关的各类中介机构发展,加大力度引进、培育市场主体和人才,鼓励本地会计、法律中介服务机构争取证券从业资格,建立健全对上市中介机构的评价和推荐机制,不断完善区域资本市场组织体系。“十二五”期间,力争每年有10-15家企业申报或发行上市,到“十二五”末,我市境内外上市企业达到或超过100家,IPO及上市公司再融资新增募集资金500亿元左右。

  (四)统筹协调,推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和资源整合。政府推动,市场引导,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结合重点行业和领域企业的兼并重组与调整振兴,统筹规划和主动推进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工作,促进优势企业借助资本市场进一步做大做强,促进上市公司提升业绩和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壳资源”作用,不断扩大再融资规模。市发改委、经信委、国资委、金融办等部门要建立专门的工作机制,研究、谋划和协调推进这项工作。鼓励我市企业通过“买壳”或“借壳”等途径实现上市,对将“壳”公司注册地迁至我市的,可按上市企业享受有关的扶持与奖励政策。

  四、充分运用各类债券融资工具,加快提高我市直接融资比重

  (五)大小并举,促进我市企业债券融资实现跨越式发展。要加强宣传培训和引导对接力度,提高各级政府和各类企业对债券融资,特别是利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筹资的认知度和积极性;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和重大项目发行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鼓励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可转换债;支持和协助中小企业发行集合票据“抱团”融资。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各种债券累计发行额较“十一五”期间增长一倍以上。

  (六)因势利导,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债券承销业务。各地各部门要象抓上市一样抓企业债券融资,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与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对接,通过政策激励、平台搭建、全程服务等手段,提高我市金融机构开展债券承销等投资银行业务的积极性和实效,对辖内企业通过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的,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帮助解决融资所需的增信、担保等问题,必要时可给予一定的贴息扶持,同时要引导承销有关的中介机构适当降低收费,以降低企业融资的综合成本。对债券承销业绩突出的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市政府将结合金融服务业年度考评、金融创新工作奖励等政策,给予表彰与奖励。

  五、探索信托融资模式创新,实现多元化筹资新突破

  (七)发挥优势,利用信托工具解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本金来源。要充分利用我市信托法人机构的有利条件,发挥信托平台灵活、高效、跨市场的特点和优势,进一步扩大单一和集合信托计划发行规模,为重大项目提供资本金融资渠道,积极探索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资产支持信托等业务创新,吸引市内外资金参与我市重大项目、民生保障工程建设。鼓励各级政府将持有的国有资产股权或应收账款类资产,通过信托公司运用股权受益权、应收账款转让等方式盘活国有资产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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