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甬经信综〔2024〕108号)、《宁波市制造业设备购置更新融资财政贴息实施方案(试行)》(甬经信投〔2024〕98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第二批制造业设备购置更新融资财政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甬经信投〔2025〕45号)等文件规定,经金融机构申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核查,拟对88家企业的2025年1-3月符合条件的融资支出给予贴息,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5年6月12日-2025年6月19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请署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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