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经信局 > 正文

关于开展“鼓励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甬经信企〔2023〕92号

朗读

各区(县、市)经信局、财政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财政局:

根据宁波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工业冲刺四季度勇夺“开门红”和稳产提质的若干意见》(甬制造业办〔2022〕23号)文件精神,现开展“鼓励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奖励项目的申报工作。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宁波市制造业“大优强”培育企业,以《宁波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宁波市制造业“大优强”培育企业名单的通知》(甬制高办〔2021〕46号)为准。

二、申报条件

1.采购或委托加工现有产业链供应链内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工业企业产品:

(1)采购或委托加工的配套企业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中小微工业企业、且2022年11月23日前已有采购或委托加工行为;

(2)采购或委托加工期间为2022年11月23日至2023年6月30日;

(3)单家企业(配套企业)的新增采购或委托加工额(与上年度同一时段相比)达到500万元(含)以上;

(4)配套企业与“大优强”培育企业属非关联企业。

2.采购或委托加工现有产业链供应链外的新增配套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工业企业产品:

(1)采购或委托加工的配套企业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中小微工业企业、且2021年11月23日至2022年11月22日期间没有采购或委托加工行为;

(2)采购或委托加工的期间为2022年11月23日至2023年6月30日;

(3)单家企业(新增配套企业)的采购或委托加工额达到200万元(含)以上;

(4)配套企业与“大优强”培育企业属非关联企业。

三、申报材料

1.《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奖励项目申请表》

2.《企业诚信承诺书》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经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jingxinwei/20230628/436755.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