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发局(工科局、工信局),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我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打造绿色制造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甬经信转升〔2019〕105号)等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各区县(市)经信部门初审并推荐、专家评审、名单公示等程序,确定了宁波同创强磁材料有限公司等23家单位为我市第二批绿色工厂,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经信部门要加强绿色工厂名单与相关产业政策的衔接,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引领本地区制造业绿色转型。
二、列入第二批绿色工厂的单位,要进一步提升绿色制造水平,并及时总结上报绿色制造相关经验,我局将适时对绿色制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进行展示。
三、我局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抽查中不再符合绿色制造示范评价要求的,特别是存在弄虚作假、瞒报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等问题的,从名单中除名。
联系人:刘桂微,联系电话:89292057。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3日
附件
宁波市第二批绿色工厂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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