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宁波杭州湾新区、宁波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宁波市税务局、市统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
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浙江省“放水养鱼”行动计划的通知》(省疫情防控[2020]28号)和《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浙江省优质企业申报遴选和培育工作的通知》(浙制高办〔2020〕4号)精神,现将我市2020年度优质企业申报遴选和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建立企业培育库,重点扶持一批细分市场有竞争优势、成长性好、具有关键核心技术的优质企业,进一步巩固提升我省制造业、民营经济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力争到2023年,培育企业营业收入、研发经费投入、税收3项关键指标总量在2020年基础上实现倍增,成为我省建设三大科创高地、调整产业结构和引领未来竞争的重要新生力量和中坚力量。
二、培育领域
面向制造业创新前沿,围绕“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建设,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将医药、航空航天、通信设备、计算机设备、医疗仪器仪表、电子及医用化学品等高技术制造业和软件业以及十大标志性产业链核心环节作为重点扶持领域。
三、遴选条件
1.2019年企业营业收入0.5亿-4亿元,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生命健康、新材料等三大领域的优质企业年营业收入下限可降至2000万元。
2.企业具备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2019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为2.5%以上。
3.2019年企业税收增速15%以上。
4.企业守法经营、依法纳税,2017年以来无重大安全生产、质量、生态环境事故发生,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信用不良记录。
四、遴选数量
全市遴选820家左右企业,各地推荐名额按照2019年规上工业企业的数量、税收贡献、研发费用等指标进行分配(附件1),可综合进行排序。
五、遴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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