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关于进一步扩大口罩产能的实施意见》(甬防办〔2020〕53号)文件精神,经我局审定,拟对疫情防控期间列入市级转产名单的重点纺织服装企业,按其统调口罩数量,给予每套(含8片插片)3元补助,实际统调数量2983941套,应补助金额895.1823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9月1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请署实名。联系电话:89185148,电子邮箱:w13957499140@163.com。
附件:转产企业名单及统调口罩数量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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