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政府关于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7〕12号),进一步加大制造业招商引资力度,支持市场化招商方式开展产业链招商,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宁波市财政局研究制订了《宁波市制造业招商中介机构奖励实施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波市财政局
2017年9月12日
宁波市制造业招商中介机构
奖励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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