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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信息经济的实施意见

朗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15〕2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信息经济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4〕21号)精神,抢抓新一轮产业变革和科技革命的历史机遇,扎实推进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应用,努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态环境,加快打造宁波经济转型升级新引擎,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信息经济是以信息资源为基础,以信息技术为手段,通过研发生产知识密集型的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促进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劳动就业的一种新型经济形态。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带来了公共管理和服务方式、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深刻变革。发展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重要支撑、集智慧产业和智慧应用为一体的信息经济新形态,已经成为各地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的战略选择。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因素增多,转型升级压力较大,充分发挥宁波特色优势,抢抓信息经济发展窗口期,大力推广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加快培育新业态,营造新环境,激发新活力,形成新动力,对于打造宁波经济升级版,加快城市创新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再创宁波竞争优势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顺应“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立足自身特色优势和现实基础,以改革创新为核心动力,以提质升级为主要目标,以应用融合为基本形式,以智能制造、智慧应用和智力支撑为工作重点,坚持“两化”深度融合和“四化”同步协同,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努力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培育新兴业态,着力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活力,加快建设信息经济大市。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强化企业创业创新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优化市场环境。深化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加强体制机制、要素保障、环境营造等顶层设计,不断完善和创新公共服务和管理方式,切实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2.坚持激发活力、创新驱动。顺应信息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趋势和特点,大力营造创业创新生态环境,激发全社会发展信息经济的热情活力,鼓励引导企业应用信息技术开展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强化创新引领产业发展的驱动力。

3.坚持突出重点、示范引领。充分发挥产业基础、科研攻关、城市建设、创业活力等方面的特色优势,重点发展智能装备、智慧应用等比较竞争优势领域。发挥重点领域试点项目引领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进信息技术在行业发展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全面应用。

4.坚持融合应用、安全有序。加快推进信息化融合工业化、带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实现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跨界融合,完善信息数据的开放共享机制。加强法律法规和监督体系建设,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信息经济产业成为全市主要支柱产业,电子信息制造业实现产值3000亿元,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实现产值1000亿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0000亿元,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实现产值1000亿元,培育3万家以上信息经济创新型中小企业、10家以上百亿级信息经济骨干企业和5个以上千亿级特色产业集聚区,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指数达到90分。建成信息经济“一高地两中心三区”:

——信息经济创业创新高地。全社会信息经济创业活动踊跃,人才支撑、要素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快速提升,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取得较大突破,信息经济创新型中小企业蓬勃发展,形成传统企业主动转型、新兴企业快速成长、明星企业日渐壮大、专业人才加速集聚、创业创新氛围浓厚的良好格局。

——电子商务中心。电子商务实现跨越发展,产业规模和竞争力达到全国领先水平,规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实现全覆盖,形成5家以上具有较强影响力的行业性电商平台,跨境电商形成规模,成为全国电子商务强市和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中心。

——智慧物流中心。建成较完善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海陆联动集疏运网络、金融和信息服务支撑系统“三位一体”的港航智慧物流服务体系,港口物流智能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建设成为国际智慧物流枢纽和全国智慧物流中心城市,为融入国家“一路一带”战略提供基础保障。

——智能制造示范区。在汽车、纺织、轻工、装备、石化等重点行业形成一批智能生产线和数字化车间(工厂),实现信息技术在研发、制造、管理和销售等领域的全面应用,打造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智能装备和工业机器人重点优势企业,培育一批工业工程集成服务企业。

——智能产品集聚区。提升专用和通用智能成套装备研发、制造和集成水平,具备各类机器人、智能测控装置与部件、高端机械基础部件、可穿戴设备、增材制造装备及核心器件的研制能力。智能家电、汽车电子、智慧健康、智慧教育等应用终端产品的研制能力和种类功能不断拓展,建成全国先进的智能产品研发设计、终端生产和展示交易基地。

——智慧城市建设先行区。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城市治理、民生服务等领域得到普及应用,重点智慧应用建设形成体系完整、功能完善、模式科学、产业联动的发展格局。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国家信息惠民试点、中欧绿色智慧城市合作试点、国家物联网示范城市建设成效显著,示范引领全国智慧城市建设。

三、实施信息经济八大工程

(一)产业融合发展提速工程

培育发展云服务产业,实施一批工业、政务、健康、教育、交通、商务等领域云计算示范应用项目,形成在全国有示范意义的云服务商业模式。加快发展大数据产业,培育经济动态监控、定向营销、城市管理、社会服务等大数据服务业,建设一批基于工业、教育、旅游、金融、商务和地理信息等领域的大数据示范项目,推动建设一批产业云和专业云。积极推进互联网金融发展,支持互联网企业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合作,发展基于互联网的金融产品、技术、平台和服务创新。培育移动互联网产业加速发展。围绕信息消费重点领域,加快发展移动支付、移动娱乐、移动餐饮等应用服务,打造具有比较优势的应用服务产品。

(二)创业创新人才引育工程

全面加强信息经济创业创新配套环境和制度建设,构建一批低成本、全要素、便利化的创业空间,降低创业创新进入门槛和实施成本,吸引一大批青年来甬创业。加大信息经济专业人才培养,在甬院校、科研院所加强软件、电子商务、集成电路、工业设计等领域专业建设,通过联合制定培养计划、优化专业课程和建立实训基地等形式,建立信息经济骨干企业与高等院校联合培养人才机制。积极引进国内外有实力的信息经济人才教育培训机构,强化信息经济领域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加大信息经济人才引进,探索通过合作建设科技(创新)项目或产业化项目,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

(三)智能制造示范和推广工程

根据行业特点研发(集成)一批自动化、柔性化、数字化、智能化成套装备,选择具备条件的领域推进智能装备全产业链建设。加快信息技术在集团管控、设计与制造集成、管控衔接、产供销一体、业务和财务衔接等领域的全面应用。在重点行业促进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示范应用。加强智能产品协同创新研发和系统集成,提升传统产品智能化水平,重点开发汽车电子、医疗电子、智能家电、智能家居和可穿戴设备等智能产品。积极推进工业强基工程建设,提升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的发展水平。

(四)软件和集成电路支撑工程

大力发展优势行业应用软件,积极研发石油化工、电力应用、港口物流、手机设计等在国内已有较好市场基础的行业软件,鼓励企业开发用于产品设计、生产过程控制等管理环节的工业软件,力争若干细分行业软件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加快发展集成电路制造产业,构建集成电路产业“产学研用”发展联动机制,培育发展集成电路设计、封装、测试和制造企业,进一步扩大我市在半导体硅材料、引线框架、溅射靶材等集成电路基础材料的优势地位,打造形成竞争优势明显的集成电路产业链。

(五)电子商务创新创优工程

全面实施电子商务“七进”应用工程,鼓励中小企业自主发展电子商务,构建线上线下相统一的全渠道销售模式。大力发展移动电子商务、线上线下结合、个性化定制等新型商业模式,打造集创意设计、科技研发、采购交易、展览展示、时尚消费、品牌发布等功能于一体的消费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国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建设,构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业务体系,创新跨境电子商务管理机制,推进电子口岸等数据平台整合。

(六)智慧城市应用工程

大力支持智慧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商业模式,推动应用模式、技术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突破,深入推进智慧健康、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文化、智慧旅游、智慧养老等重点智慧应用体系建设。加大信息技术在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环境监测、应急保障、治安防控、公共安全、五水共治等社会治理领域的集成应用,重点推进和深化智慧城管、智慧环保、智慧安监、智慧应急、智慧水务等应用工程,构建一体化社会治理体系。

(七)智慧物流建设工程

完善智能化港口物流基础设施,加强港口、物流园区、物流企业、运输装备等部位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全面感知、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智能处理的物联网体系。继续深化第四方物流平台和智慧物流公共基础平台等应用平台建设,重点提供信息互联交换、数据集中服务、公共基础协同,成果发布推广、标准化推广应用、宏观统计分析等基础性公共服务,构建智慧物流生态体系,提升物流运作效率和港口经济发展水平。

(八)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加快提升基础网络,围绕“互联网+”跨界融合发展需求,进一步加大基础宽带通信网络、无线网络等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推进光网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加快推进国际互联网出口专用通道建设,提高我市基础网络通信容量和质量。积极推进通信网络设施共建共享,促进家庭、小区驻地网实现多网接入和共建共享。全面推进公共场所免费无线上网热点区域的覆盖,构建易用、高速的移动网络接入环境。推进智慧空间、政府云计算中心、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信息安全监控平台等重大基础共享工程建设。

四、建设信息经济生态系统

(一)大力支持自主创业

加强创业载体建设。重点发展众创空间、创客服务中心、创新工场等新型创业孵化载体,大力鼓励以基于物联网智能硬件、互联网经济和智慧城市建设应用开发为主体的创业活动,支持各县(市)区依托原有创业园区(基地)设立信息经济创业中心,支持在甬高校依托专业优势设立信息经济创业苗圃。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载体在运营维护、房租、宽带费用和用于创业服务的公共软件、开发工具等予以适当补贴。

加强创业服务支撑。在宁波国家高新区建设全市信息经济创业服务中心,制定《宁波市信息经济创业指导目录》。支持创业指导、融资服务、信息咨询、项目开发、成果转化等社会机构联合建立信息经济创业服务联盟,鼓励各县(市)区以创业服务券等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支持大众创业。鼓励社会力量围绕信息经济创业创新开展各类活动,对符合条件的社会机构开展信息经济领域创业大赛、创客大赛和创业路演、论坛、沙龙和讲堂等活动,按照活动举办实际支出给予20%的补助,单个机构每年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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