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推进区域教育人才建设,根据鄞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决定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10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公告及岗位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2022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2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但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四)宁波生源或户籍。其中浙江省内12所选聘高校的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生源或户籍放宽到浙江省;部属师范大学(6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的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生源或户籍不限。
户籍以报名第一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籍。
(五)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按对应的专业报考。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具体招聘岗位、指标数、学科专业要求等详见下表:
注:1.岗位均应按已经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未明确的专业原则上不能报考。如确实相似或相近的专业由考生提供学校盖章的学习课程成绩单。国(境)外留学人员如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2.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专业按照所学专业方向报考;小学教育专业报考人员按照所学专业侧重方向报考。上述专业报考人员需提供在读学校相关专业侧重方向证明及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
3.招聘指标总数100人,具体招聘指标数可能根据实际报名情况适当调整。
4.招聘计划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2020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201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http://www.cdgdc.edu.cn/xwyyjsjyxx/sy/glmd/264462.shtml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在2021年10月26日至10月28日(8:00--20:00报名通道开放),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按提示录入信息并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要按要求详细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信息不实或不符招录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招录资格。
鄞州区教育系统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
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入口
(温馨提醒:10月26日上午8点起开放)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10月29日
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因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可以在查询并再次报名阶段改报其他岗位。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1年10月30日至10月31日(8:00--20:00通道开放)
已报名人员可再次扫描二维码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可改报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得改报。再次报名人员可在11月1日12时前查询报名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报名系统将告知准考证打印事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填报不实信息、提供假材料等情况,则成绩无效,取消招录资格。
4.指标审核
初审结束后,区教育局对各岗位报名人数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指标。核减的招聘指标将在鄞州教育网(https://www.nbyzedu.cn/)“公示公告”、“教师招聘”栏(下同)及时予以公布。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公共综合知识、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等),闭卷,百分制。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考生健康申报表》,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4的比例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对象。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和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鄞州教育网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三)资格复审
区教育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材料为:《考生健康申报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按生源地报名的考生提供高校入学前的家庭户口簿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四)结构化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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