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宁波市级 > 宁波市教育局 > 正文

关于印发《宁波市关于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甬教终民〔2019〕272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宣传部、老干部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卫生健康委、科协,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等相关部门,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等相关部门,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文体局等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74号)等精神,加快发展老年教育事业,扩大老年教育供给,完善终身教育服务体系,我们研究制定了《宁波市关于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实施意见》,现予以印发。

各区县(市)相关部门要将发展老年教育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基础性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细化工作措施,推进我市老年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宁波市教育局 中共宁波市委宣传部

中共宁波市委老干部局宁波市民政局

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宁波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9年9月2日

宁波市关于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74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6〕4号)和《宁波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等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推进老年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完善市民终身学习服务体系,按照全国、全省和全市教育大会部署,现就加快发展我市老年教育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以完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形成工作合力为重点,以整合资源、扩大老年教育优质供给为中心,以激发活力、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为突破,以加大公共投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老年教育的良好环境为保障,以提升老年教育现代化水平、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为目的,大力推进老年教育体系融合发展、城乡协同发展,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切实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命和生活质量。

(二)总体目标。力争到2022年,在宁波市学习型城市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统筹领导下,建立多部门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构建完善市、区县(市)、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老年教育服务体系,加强老年教育办学机构基础能力建设,提升老年教育机构服务能力,基本形成部门联合、城乡统筹、覆盖广泛、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老年教育工作新局面,实现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次占全市老年人口总数比例达到30%,其中参加老年教育实体班和远程教育的老年人次占老年人口总数比例达到10%以上。

二、主要工作

(一)理顺管理体制。由市学习型城市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全面统筹领导全市的老年教育工作,下设全市老年教育工作联络组,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联络组由宣传、老干部、教育、民政、卫健、财政、人社、文广旅游、科协等部门组成,联络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通过部门合作、工作协同、体系融合、资源整合,加快形成“政府牵头、各方参与、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老年教育管理格局。

(二)完善办学体系。依托宁波广播电视大学设立宁波社区大学老年教育中心、宁波老年开放大学、宁波市乐龄老年电视大学,在区县(市)社区教育学院(宁波电大分校、成人教育中心)设立区县(市)老年教育中心、老年开放大学,以乡镇(街道)成人学校为依托建设100所左右的标准化社区老年大学。推进老干部系统老年大学发展,不断扩大招生规模,高标准办好区县(市)级老年大学。做好老年教育进农村文化礼堂工作,培育建设100个市级乐龄老年电视大学示范教学点、1000家社区(村)老年学校(教学点)。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老年教育活动,鼓励在甬高校、职业院校、社区(村民)学校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参与举办老年教育,把老年教育办到家门口、指尖上,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捷、多元的教育服务。

(三)创新办学机制。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设立基金等方式进入老年教育领域,推进老年教育的办学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制订出台相关扶持政策与标准,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老年教育,引导教育培训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等通过灵活有效的形式引入老年教育,积极开展“教医养”结合、教育文化旅游结合等新模式。

(四)提升服务能力。探索发展“互联网+老年教育”服务模式,加快建设网上学习平台,开发手机APP等移动学习功能,提高老年人学习的便捷性、灵活性。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学习,创新学习内容与形式,探索建设不同主题、富有特色的养教联动基地和学习体验区,开展体验式、游学式等学习活动,促进老年教育与医疗、旅游、文化等相关产业的联动发展。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和社会组织开放文体活动场地,积极为附近社区(村)、老年教育机构及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教育资源支持服务。提升老年人信息化素养,大力开展老年人智能手机培训普及工作。重视老年教育品质化发展,协同建设一批重点品牌课程,联合共建全市老年教育立体化课程资源库,加快建成宁波老年教育共享师资库。

(五)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培育和指导各类社区老年学习团队(学习共同体),加强学习团队负责人能力培养,激发老年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动性,引导老年人参与到学习、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中来,增强老年学习团队自我服务能力。发挥各类老年社会组织的作用,为老年人服务社会搭建平台,组建宁波老年志愿服务队,开展爱心志愿服务,助力文明城市创建。联合成立宁波老年教育讲师团,深入学校、企业、社区(村)等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家风、家教、家训等家庭文明传承。

(六)推动可持续发展。加强理论研究与人才培养,依托在甬高校和老年教育机构建立宁波市老年教育研究基地,加强理论研究,重视优秀成果交流共享和宣传推广。鼓励在甬高校、职业院校开设老年教育相关专业,培养老年教育专业人才。建立老年教育教师岗位培训制度,加强专业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培养,提升老年教育师资队伍的整体能力和水平。构建老年人学习激励机制,为老年学习者建立学习账户,探索老年人学习成果积累、认证与转换工作。切实加强老年教育机构校园文化建设,对表现突出的优秀老年学习团队、先进办学单位及个人给予一定形式的激励。

三、重点工程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级 > 宁波市教育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jiaoyuju/20191118/26067.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